您现在的位置: 南海实验学校 >> 校园传真 >> 通知公告 正文

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08-29 点击数:次 字体:小 大

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

 

亲爱的同学们、家长朋友们:

你们好!首先祝愿同学们暑假愉快,学业进步!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关切和牵挂,暑假期间学生单独外出增多,交通安全风险增大,保障孩子的安全出行责任重大。在此,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。

根据我省公安交管部门通报,今年上半年学生伤亡交通事故呈“五多”特点:多发于农村地区;多发于学生独自出行期间,其中驾乘电动自行车、步行发生事故占比高;多发于货车右转、过人行横道、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期间;多涉及学生驾车违法载人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;多发于节假日期间。

孩子们的交通安全需要各方齐抓共管,以下提醒请各位家长谨记:

一、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;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;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;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,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;孩子未满十八周岁、未申领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严禁驾驶机动车。

二、孩子使用的电动自行车,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注册登记、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,确保车辆机件齐全有效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中小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(电动摩托车)、电动自行车车等交通违法行为,希望家长、监护人积极配合管理。凡将机动车(电动摩托车)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,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三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依法佩戴安全头盔。目前,电动自行车出行群体中,“家长戴头盔,孩子不戴头盔”“高中生不戴头盔”“戴头盔不系卡扣”等问题仍较为突出,这也是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,造成驾驶人、搭载人伤亡的重要原因。交警特别提醒: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关键时刻能“守护个人健康,守护家庭幸福”,希望大家共同努力,全力把守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“最后关卡”。

四、日常外出做到不闯红灯、不抢行,“宁停三分,不抢一秒”;主动避开大型车辆“右转弯视线盲区”;横过斑马线“先左看、再右看,车辆让行再前行”;驾车、行路不分心,骑车注意“开门杀”,下车时“慢开车门细观察”;乘车时系好安全带,“安全带、生命带,前排后排都要系”;电动自行车夜间出行,开启车灯,“被看见、才安全”。

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维护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和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,付出我们应有的努力!

 

舟山市教育局    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2021年7月15日